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及原州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规范的布告

 专家团队     |    2024-04-04 来源:专家团队

  根据《政府拟定价格行为规矩》《宁夏回族自治区定价目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要求,政府价格主管部分拟定了固原市区及原州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收费规范调整计划,现已市人民政府第

  自治区级示范园430元/生·月;一类乡镇幼儿园300元/生·月,一类乡村幼儿园230元/生·月;二类幼儿园180元/生·月;三类幼儿园及未定级幼儿园160元/生·月。

  1.各幼儿园要严厉依照有相应权限的教育行政主任部分评价确定的类别、收费规范按月收取保教费,并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幼儿园收费办理实施细则》(宁发改规发〔2021〕3号)收取运用。

  2.各幼儿园要在园内夺目方位经过建立公示栏、公示牌等方法,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规范、收费根据、价格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承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幼儿园招生简章或招生信息中,须写明幼儿园办园性质、办学条件、定价方法、收费项目和规范等内容。

  3.固原市及原州区开展变革、教育、财政、审计、商场监督办理部分要加强幼儿园保教费收取运用监管,严肃查处私行进步规范、变相收费、强制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幼儿园要不断建立健全财政办理准则和会计核算准则,做好年度成本核算作业。

  主办:固原市人民政府    承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转办理:固原市电子政务中心